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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部落客一枚的我
其實是倍感壓力的
………怎講?

有時候真的會很害怕自己是否在不知情的無意間
就又再犯了不可挽回的錯誤

昨天一位朋友轉寄了一篇網路消息給我
是一位部落客在網誌中寫到關於食品的保健功效
並且製作了「超連結」到某政府單位的官方網站
結果……………
這位部落客收到了一封政府單位寄給他的公文
要求他到單位說明
而之後可能會面臨到的
或許是罰緩、或許更嚴重必須到法院打官司………

這位部落客在網誌中提到「身體器官的名稱」
而又敘述了食品的「療效」
雖然只是分享自己使用的心得
也並沒有在網誌中販售任何產品(購物車根本未開啟)
這樣就不行囉!
這樣就已經違法了!!!

令我害怕的是
若是我在文章中寫道:「薏仁,可以消水腫。」
這樣是不是也就違法了啊?

再加上在網誌中未經對方同意就製作「超連結」
即使所連結到的是個可供全民查詢、公共的、公開的政府單位網址
這樣也是違法的
就連很多人會在網誌中所播放「音樂」
都隱藏著莫大的危機

沒事………就罷!
有事………………那可就都是大事了!

法律的東西
說真的我們這些小老百姓是沒辦法完全懂
就連從事法律相關工作的人士
也都必須隨時熟讀新的法律條文
也就是必須隨時「更新」

前些日子在一個機緣下
聽到一位員警敘述自己工作職責上的無奈
因為他不得不逮捕一位小五的學生
這位小五的學生由於學校作業必須製作網站
這位同學做的圖文並茂、精彩萬分
結果當然是大獲好評
但是由於他在網站上播放「音樂」
這樣就違反了「著作權」囉!
也因而被逮捕到案!
這位同學後續的下場當然就不得而知了
但我想免不了也是要經歷一連串的磨難

身為一位「平面設計師」兼「部落客」
我當然也不希望被別人剽竊自己的原創
支持著作權是責無旁貸的行為

但在現實世界中
聽到許多人因為不知情而違法
又或是因為看到大家這麼做都沒事
而自己也跟著這麼做的人
尤其是涉世未深的年輕學子
常常都在不經意中
就讓自己涉入違法的行為而不自知
於情於理又會讓人覺得於心不忍
在保護創作者權益的同時
是不是也能兼顧到小老百姓免於恐懼的自由?

至少
有機緣看到這篇文章的人
有空不妨到各大入口網站的搜尋引擎
試著搜尋:「超連結+違法」「違反著作權」「違反商標法」………等
相信您就可以搜尋到多到不行的案例與求救的網路消息
並且多多告訴身邊的親朋好友們
以免只因無心而誤觸法網

網路很好玩
網路已經離不開現代人的生活
但網路暗藏的危機真的已經不知不覺就埋伏在我們身邊
除非我們再也不碰網路
否則這些危機還真的是不得不多留點心
多保護自己一點
多保護身邊我們所關心的人一點

最後
希望大家在網路上
萬事平安

由衷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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